本報訊 記者樂佳超報道 取消違規設置的三類供應商庫、著力破除不合理限制、及時清退沉淀保證金……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針對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提出多項規范性舉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市場主體信心,助力市場主體發展。
《意見》從進一步破除隱性門檻,推動降低市場主體準入成本;進一步規范涉企收費,推動減輕市場主體經營負擔;進一步優化涉企服務,推動降低市場主體辦事成本;進一步加強公正監管,切實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行政權力,切實穩定市場主體政策預期五個方面部署了重點任務。
在進一步破除隱性門檻,推動降低市場主體準入成本方面,《意見》強調,要切實規范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持續規范招投標主體行為,加強招投標全鏈條監管。2022年10月底前,推動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開標等業務全流程在線辦理和招投標領域數字證書跨地區、跨平臺互認。支持地方探索電子營業執照在招投標平臺登錄、簽名、在線簽訂合同等業務中的應用。取消各地區違規設置的供應商預選庫、資格庫、名錄庫等,不得將在本地注冊企業或建設生產線、采購本地供應商產品、進入本地扶持名錄等與中標結果掛鉤,著力破除所有制歧視、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政府采購和招投標不得限制保證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機構或擔保機構。督促相關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及時清退應退未退的沉淀保證金。
此外,《意見》還要求,持續規范中介服務。清理規范沒有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依據的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建立中央和省級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清單。鼓勵各地區依托現有政務服務系統提供由省級統籌的網上中介超市服務,吸引更多中介機構入駐,堅決整治行政機關指定中介機構壟斷服務、干預市場主體選取中介機構等行為,依法查處中介機構強制服務收費等行為。全面實施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項目清單管理,清理規范環境檢測、招標代理、政府采購代理、產權交易、融資擔保評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務違規收費和不合理收費。(中國政府采購報)